问答题
王先生为境内某外企的中方人员,2008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25000元;
(2)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
(3)转让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拿出40000元进行公益性捐赠;
(4)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
{{B}}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B}}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5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税法相关规定,计算下列各项: (1)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工程设计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额。
(4)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出租房屋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5000-1600)×25%-1375]×2+[(2500-2000)×25%-1375]×10
=8950+43750=52700(元)
(2)工程设计属于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0×(1-20%)×40%-7000=18600(元)
[提示] 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 50000元,税率为30%;50000元以上,税率为40%。
(3)公益捐赠扣除限额=150000×(1-20%)×30%=36000(元)
实际公益捐赠40000元,超过扣除限额36000元,所得税前只能扣除36000元。
[提示] 个人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颇未超过纳税人中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50000×(1-20%)-36000(公益捐赠扣除限额)]×20%
=16800(元)
(5)出租房屋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000-800)×10%×12
=2640(元)
[提示] 出租居民住用房适用10%的税率。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