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票据背书制度对票据权利拓展的一般意义。
【正确答案】所谓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交付给相对人,从而表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的法律意义在于:①票据权利的转让不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有利于交易的便捷。②背书行为的抗辩切断效果和善意取得制度能为受让人提供充分的保护。③背书人对被背书人的票据权利承担担保责任,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票据流通。
   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及其对票据权利拓展的一般意义在于:①权利转移的效力,即持票人转让背书发生票据权利全部转移至受让人的效果,这表明背书是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转让的最主要的方式。②权利证明的效力,即持票人只要是票据上的被背书人,且背书在形式上具有连续性,则法律推定其为票据权利人。该效力使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无须其他证明,可迅速实现权利内容。③权利担保的效力,即背书人对其所有后手均承担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后手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背书人应负责偿还相应的金额。该效力使持票人可通过背书获得更多权利担保,其权利行使更有保障,也使其追索对象更多。④背书制度的抗辩切断效力和善意取得制度,使持票人的权利行使不会遭受障碍,能够保障交易安全。⑤票据权利的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便利票据的流转,保护持票人的权利行使。持票人只要以背书的连续即可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地位,这大大便利了票据的流转。加之背书的权利担保效力,票据的流转性越强,表明票据权利的实现越有保障,从而拓展了票据权利的实现基础。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票据背书的意义和法律效力,应从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对票据权利拓展的一般意义的角度进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