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具体如下: (1)提议和起草 ①国务院法制办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提出行政法规的法案。 ②行政立法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或经委托的社会组织,或两者的结合起草行政法规。 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2)审查和审议 ①行政法规的草案起草完毕后,一般要交由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该项行政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该项草案在内容上的合法性和该项立法在权限上的合法性,该草案的必要条款是否完备及在内容、结构和文字上是否具有科学性,所需的实施细则草案是否已经拟定及是否与本草案相一致。 ②经审查的行政法规应经过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发布 经审议通过的行政法规,应由行政立法主体的行政首长签署命令发布,并刊载于相应的媒体。该发布令一般应包括:制定或批准机关、发布机关、序号、名称、通过或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和签署人姓名等内容。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4)修改和废止 ①行政法规的修改,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对现行行政法规的某些部分加以删除和替代或者弥补和充实的行政立法活动。 ②行政法规的废止,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消灭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条款的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直接废止和间接废止。 行政法规的修改和废止也是一种行政立法活动,应按照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进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