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5年12月5日向异地乙公司新购入一台生产用机器。该机器的购买价格为4万元,增值税率为17%。甲公司另外支付了运费1800元;包装费500元,购入后又发生安装费用1500元。所有支出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机器于20×5年12月20日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该台机器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甲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9年折旧额为( )元。
解析:该固定资产入账的原始价值=40000+126+2000=42126(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率=2/5×100%=40%,每年应计提折旧额如下: 第一年=42126×40%=16850(元); 第二年=(42126-16850)×40%=10110(元); 第三年=(42126-16850-10110)×40%=6066(元); 第四、第五年=(42126-16850-10110-42126×4%)÷2=37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