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序号 | 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是/否) | 理由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事项
序号 |
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和
审计准则的规定(是/否) |
理由 |
| (1)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晋升合伙人的考核仅与业绩挂钩,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事务所应当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
| (2)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周期性地选择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能超过3
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无论该 合伙人当年给本部门带来的业绩排名如何 |
| (3) | 否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要由不参与该业务执行的人员执行,不能南审计项目合伙人
自行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
| (4) | 否 |
如果原纸质记录经电子扫捕后存入业务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证生成与原
纸质记录的形式和内容完全相同的扫捕复制件,包括人工签名、交叉索引和有 关注释,将扫描复制件,包括必要时对扫描复制件的索引和签字,归整到业务 档案中;能够检索和打印扫描复制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保留已扫描的原纸质 记录 |
| (5)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
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
| (6)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通常针对每个层次的人员,制定不同的业绩评价、工薪及晋升的
标准,并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考核,从而做出晋升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