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应按假药论处的是
擅自添加矫味剂
将生产批号“110324”更改为“120328”
以淀粉冒充感冒片
片剂表面霉迹斑斑
解析:按假药论处的情形: 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②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③变质的; ④被污染的; ⑤使用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⑥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