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酒厂2011年7月对外销售白酒800箱,每箱187.2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优质费,每箱5.85元,该酒厂计算消费税的计税金额应是{{U}} {{/U}}元。
  • A.128000
  • B.132000
  • C.149760
  • D.154440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向购买方收取的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入计税金额。消费税的计税金额=800×(187.2+5.85)=154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