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A 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四种表现形式: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本案中,王某是为逼迫李某偿还高利贷,实施了喷写威胁字幅、印发宣传纸、使用菜刀恐吓讨要行为,并非是“肆意”“随意”“任意”“起哄闹事”,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B 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为逼迫李某偿还高利贷(利率超出规定不受法律保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喷写威胁字幅、印发宣传纸、使用菜刀恐吓讨要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C 项错误,发放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行为,不属于刑法分则的罪名。 D 项错误,毁坏公私财物不属于刑法分则的罪名。 故正确答案为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