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
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
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
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BD二项均属于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故BD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A选项即属于此种情形,依据该条规定,该在途货物尚未支付货款,是否成为债务人财产,可能由该货物的发货人取回,也可能由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后请求交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故A项错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仍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故C选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