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台彩电,总标的额30万元,乙公司向甲公司预先支付了6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不履行合同的,应支付10%的违约金,现因丙公司违约未向甲公司供货,致甲公司不能履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可知,A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应由甲公司而非丙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C项正确,当选;D项错误,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