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分工分别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则对于这些合伙人的关系及权利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9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AB正确。第30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D也是应选项。
[说明] 第29条是2006年《合伙企业法》新增的规定,应重点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