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订立合同后,甲与丙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丙两套重要设备,给乙造成了损害。依据《合同法》,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题中甲与丙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丙两套重要设备,给乙造成了损害,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的转让行为。因此,答案应选择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