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疏议曰,“化外人”,谓蕃夷之国,别立君长者,各有风俗,制法不同。其有同类自相犯者,须问本国之制,依其俗法断之。异类相犯者,若高丽之与百济相犯之类,皆以国家法律,论定刑名。
——《唐律疏议·名例》(2011年一法综一第38题)
问答题
24.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①何谓“化外人”?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②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正确答案】“化外人”即“蕃夷之国”的人,指外国人。化外人指的是中国人以外的人,即外国人。中国自古以来认为自己是天朝大国、王化之地,故把外国人称为化外人,带有轻贬之意。凡属同一个国家的外国人互相侵犯时,依照该国的法律处理;若是中国人与外国人或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互相侵犯,则适用唐朝的法律。这一规定既维护了唐王朝的国家主权,又反映了唐朝统治者尊重外国习俗和法律的大国风度,有利于与其他各国的正常交往。它是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的巧妙结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5.请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疏议”与律文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疏议”是对律文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唐永徽三年为“律”制订的“义疏”系解释和说明律文及注文的,疏的内容分为职能不同的“议”及“问答”两种形式。义疏制订后,律及疏统称为《律疏》唐律“疏议”的诞生,实现了对律文解释和补充做法的飞跃,使其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