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公共秩序保留是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被称为国际私法上的“安全阀”。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______
  • A.公共秩序是一个确定的概念,公共秩序保留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制度
  • B.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起着一种对外国法的防范及否定的作用
  • C.在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之后,各国一般都用法院地法代替
  • D.载有公共秩序条款的条约,有对公共秩序适用予以鼓励和放纵的趋势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是一个笼统的、含糊的概念,公共秩序制度是一个具有弹性的制度。抽象地讲,公共秩序是一国在特定时间内、特定条件下和特定问题上的重大或根本利益所在。故A选项错误。当依据法院地冲突规范的指引而适用的外国法与法院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时,法院可以援引公共秩序保留条款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故B选项正确。在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之后,各国一般都用法院地法代替。故C选项正确。载有公共秩序条款的条约都对这种条款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限制措辞。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