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过错,但是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致人同一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主体的复数性,也称为主体的多人性,即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过错的主体是多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主观过错的共同性。即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者过失。传统民法上的共同过错仅指行为人具有共同故意或者意思联络的情形,但随着对受害人保护的强化,共同侵权行为的范围也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现代各国法律大多认为共同侵权可以包括共同过失,而不限于共同故意。
   (3)行为的共同性。一方面,在共同侵权行为情况下,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另一方面,从因果关系上看,任何一个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都对结果的发生发挥了作用,即各种行为交织在一起,共同发生了作用,因而由各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是合理的。
   (4)结果的同一性,即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同一的,并且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行为本身是可分的,那么就是单独行为,而不是共同侵权。
   (5)责任的连带性。共同侵权行为将产生连带之债或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加害人中任何一个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