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于2013年1月自行开发某项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9月5日新技术设计完成,并通过了验收测试投入使用。企业的无形资产按10年摊销。
[问题]
问答题
请判断无形资产计税价值?
【正确答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即以1200万元为计税价值。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研究开发费用适用的税收政策?
【正确答案】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当年该项研究开发支出在税前可扣除的金额?
【正确答案】当期费用化的金额为80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无形资产应在入账当月摊销,当年摊销金额=1200÷10÷12×4=40(万元),可加计摊销20万元,合计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1260万元(800+800×50%+40+20)。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张某于2013年1月1日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餐馆,为个人独资企业。2013年末,自行核算该餐馆2013年营业收入为88万元,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合计84万元,其中包括:
(1)租赁办公室兼住房一套,在支出总额中列支当年租金共计3.6万元;
(2)支出总额中列支了张某的工资费用共计10万元;
(3)支出总额中列支了5名雇员的工资费用共计8万元;
(4)支出总额中列支业务招待费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13年餐馆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租赁办公室的纳税调整为3.6万元。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租赁办公室兼作住房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一律视同生活费用。
(2)张某工资的纳税调整=10-0.35×12=5.8(万元)
(3)雇员工资可以据实扣除。
(4)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8×5‰=0.44(万元)<6×60%=3.6(万元),实际可以扣除0.44万元。
应纳税调整=6-0.44=5.56(万元)
(5)2013年餐馆应纳税所得额=88-84+3.6+5.8+5.56=18.96(万元)
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8.96×35%-1.475=5.16(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