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是:______
  • A.甲某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同时又毁坏了大量财物
  • B.乙某为了骗保险金,将妻子杀害,但还未来得及去保险公司理赔即被抓获
  • C.杜某以出卖为目的绑架了妇女张某,在看管过程中,又趁机强奸了该妇女
  • D.甲在一年前为了狩猎而盗窃了枪支,一年后为了抢劫银行而使用了该枪支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考点] 罪数形态的认定 [解析] 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2项的规定,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又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B项,乙某为了骗保险金,将妻子杀害,这既是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又是保险诈骗罪的预备行为,属一行为触犯二罪名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理。如果其已到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的数罪并罚,因为,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是理赔行为,至于制造保险事故等行为,则只能是保险诈骗罪的预备行为。 C项,以出卖为目的绑架了妇女,成立拐卖妇女罪。此后,又在看管过程中趁机强奸了该妇女,仍然是拐卖妇女罪一罪,因为,拐卖妇女罪能包容强奸罪。 D项,甲在一年前为了狩猎而盗窃了枪支的行为,成立盗窃枪支罪。一年后为了抢劫银行而使用了该枪支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盗窃枪支行为与持枪抢劫行为之间,既无牵连关系,也无连续关系,是两个完全孤立的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