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某死亡后留下一套房,仅有的继承人大儿子甲和小儿子乙继承了该房屋。因周某未留下遗嘱,甲、乙约定该房屋暂时由甲居住,至于如何分割,以后再说。在甲居住期间,该房屋屋檐脱落,砸伤路过的行人陈某。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A项错误。《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通过继承和受遗赠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无须公示,故A项错误。
B项错误。《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周某死亡后,甲、乙对房屋形成共同共有,所有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此外,甲并未实施侵犯乙继承权的行为,乙的继承权之2年诉讼时效期间未开始计算,故B项错误。
C项正确。《继承法意见》第49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继承法意见》第51条规定:“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放弃继承具有溯及力。据此,C项正确。
D项错误。《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对于陈某遭受的损害,共同共有人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