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县集体企业文华木器厂生产木制家具。该县人民政府为发展农业,命令该厂改生产农具。该厂对县政府命令不服,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试析:
【正确答案】文华厂可以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属于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未逾起诉期间,因为一般的起诉期间为3个月(行诉法规定在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起诉)。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地区中院一般不应受理此案。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它并非属于《行政诉讼法》中的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之情形。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