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康德的道德公设。
【正确答案】(1)在道德问题上,康德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理性主义者,康德认为,正是人的理性,才使人成为一个道德的存在者,道德行为总是以一定的理性为价值取向的,道德的最高理想是至善。但是,在道德实践中,仅仅靠绝对命令是不够的,还需要辅以道德公设。康德认为,为了使人们相信道德生活是可能的,至善是可以达到的,以及道德和幸福是一致的,道德公设就是不可缺少的。道德公设的作用在于使人确信能够达到至善,从而激励道德勇气和信心,培养向善的道德情感和习惯。可以看出,道德公设是为了适应道德实践的需要而设立的,这些需要虽然是道德的,但也是感性的需要。康德虽然否认感性的欲望和情感能够成为道德律的依据和基础,因为,那样一来,一个人就可以毫无自由而采取道德上的行动,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它们在道德中的作用。康德相信一旦道德律被置于纯粹理性的基础之上,道德的欲望和情感就将有助于道德律的实施。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道德律与道德公设属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前者是基础,是主干,后者是应用,是辅助。道德律是完全依靠理性建立的,被置于牢不可破的基础之上,是绝对命令;道德公设虽然也有理性依据,但同时还要兼顾感性因素,因此,道德公设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也不是道德律那样的绝对命令,带有某种程度的假定的因素。当然,康德认为,人们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道德公设。
   (2)康德认为道德公设共有三条,每一条都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它。这三条道德公设分别是:
   第一条道德公设是意志自由。确切地说,意志自由不仅仅是公设。我们已经看到,康德把自由作为纯粹理性的现实、道德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意志自由,则不可能有任何的道德行为。康德认为人们只有相信他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正确地运用自己的意志,做出自由的选择,他们才能相信,依靠自己的力量可以达到至善的目标。
   第二条道德公设是灵魂不朽。由于人是有限的存在,不可能在短暂的一生中得到至善。因此,人只有相信灵魂不朽,他在身后也可以做出不懈的、连续的努力。
   第三条道德公设是上帝存在。只有当人们相信,德行是与幸福一致的,一个道德的人也将得到幸福,否则将受到惩罚,他的道德努力才有现实的动力。因此,必须假定一个全善的主宰的存在,这就是上帝。这个全善者具有洞察一切的智慧和惩恶扬善的能力,这样才能确保好人得到奖赏,坏人受到惩罚。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