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依我国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涉外民商事案件一般由( )管辖。
A.中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为重大涉外案件的第一审法院;一般涉外民事案件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并提高涉外案件的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25日颁布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将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到一些审判力量较强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根据该规定。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由下列入民法院管辖:(1)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 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3) 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4) 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5) 高级人民法院。上述中级人民法院的区域管辖范围由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对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不服的,其第二审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俞湾地区当事人的民商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参照该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