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背景资料】
    2016年9月13日早5时30分左右,林仁龙受吉林省铭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法人赵金昌临时雇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组织3名拆卸工人,到农安县润泽同泰园工程三期工地对事故塔吊进行拆卸作业。林仁龙、李艳章、张华雨、韩景双在塔吊拆卸过程中,林仁龙在地面作业,其他3人在塔吊上进行拆卸作业(3人均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绳、安全帽),拆卸塔身标准节时,在塔帽与顶升套架安全销未连接的情况下,将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后顶升,导致塔顶部分,即起重臂、平衡臂失稳倾翻坠地。造成1名塔吊拆卸人员韩景双从高处坠落地面死亡,2名小区内铺路工人段胜国、张树龙被倒塌的塔吊砸死,1名小区内铺路工人于海胜被倒塌的塔吊砸成重伤。段胜国、张树龙、于海胜为吉林省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雇用人员。
    【问题】
问答题 7.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正确答案】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安拆人员在将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拆除、塔帽与顶升套架在安全销未连接的情况下,实施顸升作业,导致塔项部分(即起重臂、平衡臂)失衡倾翻坠地。
   (2)间接原因:①吉林省铭万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安排建筑人员组织拆卸塔吊;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该公司还存在管理混乱问题。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管理秩序混乱,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将起重设备安拆交给无资格人员全权办理、未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等问题。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实施项目监理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对起重设备安装工人与安装告知中上报的人员不符问题未认真履行核查义务;未对起重设备安装方案进行审核。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日常监管抽查工作有漏洞,未发现事故塔吊与登记塔吊信息不一致问题;对抽查中发现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升降机未检测问题既未严格依法行政,也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下属的安监站工作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不力,未发现所属工作人员未严格依法行政等问题。
【答案解析】
问答题 8.  判定该起事故的性质。
【正确答案】事故性质:此事故性质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类别为起重伤害,事故等级为较大事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9.  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正确答案】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1)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是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二是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加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2)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有效措施,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危险性较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经常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种类、风险因素以及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规范事故报告程序。(3)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要求实施监理。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项目工程,参加和核查施工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的验收手续,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坚决依法履行监理职责,避免盲目施工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法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强化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的建设施工行为要依法从严治理,严加防范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5)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各种问题,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的原则立即整改。要努力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解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薄弱的问题,确保安全发展。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