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正确答案】

(1)该企业1995~2004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2000年是开始获利年度,2000~2001年免税。2002~2004年减半征收,应纳税额=(60+40)×(7.5%+3%)=10.5(万元)(2)2005年该企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总额=400+11.7÷(1+17%)+46.8÷(1+ 17%)+100+20+3.4=573.4(万元)(3)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产品销售税金:应缴消费税额=[400+11.7÷(1+17%)+46.8÷(1+17%)]× 30%=135(万元)(4)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40-10+3.25+4=37.25(万元)(注:交际应酬费的限额=450×0.5%+100×1%=3.25(万元)<1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增长率=(8-6)÷6=33.33%>10%,可以再扣除4万元)(5)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火灾损失、对外捐赠和资助额=22.79+20×17%+2.79÷(1- 7%)×7%-2-18+4+1=11.4(万元)(6)该企业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573.4-200-120-135-5-37.25-6.4-5-20=44.75 (万元)(7)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44.75×(15%+3%)-10×40%=4.06 (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