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评价机构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后,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 )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等级
营业范围
地域范围
评价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