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黄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技术总监,2008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薪25000元;
(2)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
(3)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
(4)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来源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1)黄先生2008年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黄先生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黄先生2008年工程设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4)黄先生2008年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黄先生2008年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部分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正确答案】(1)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5000-1600)×25%-1375]×2+[(25000-2000)×25%-1375]×10
=5270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0000+12=5000,对应税率为15%,速扣数为125
应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
(3)工程设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
(4)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50000×(1-20%)×20%-20000
=4000(元)
(5)2008年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2700+8875+18600+4000=84175(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