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甲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拘役3个月,在参军入伍时可以不报告自己上述被判刑的情况
  • B.乙16周岁3个月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后刑满释放,17周岁6个月时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乙不构成累犯
  • C.丙是未成年人,没有政治权利,所以不能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 D.丁15周岁时实施故意决水行为致使数十人死亡,由于丁没有达到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精解] 根据《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是《刑法修正(八)》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政策,作出特别规定,即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报告义务。故应当选择A项。出于同样考虑,《刑法修正案(八)》对累犯的条件作出了修正,即增加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的规定,换言之,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构成累犯。故应当选择B项。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必须要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这是刑法的强制性规定。故应当排除C项。虽然决水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但是丁的行为同时还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D项应当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