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纺织公司诉某服装公司欠款20万元,法院判决纺织公司胜诉,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服装公司无力偿还,但某商场欠服装公司货款10万元,早已到期,一直未还。请回答以下问题。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执行规定》第61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本案中,被执行人服装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商场享有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纺织公司和被执行人服装公司都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但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执行。故本题应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