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7.甲闻乙有一玉石,遂前去询价,甲问: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说:15万卖不卖?乙说:20万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20万来买,乙说:25万才能卖。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2019年一专一第28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根据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内容具体确定的才是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据此,A项不够确定不是要约,错误;B项内容确定,是要约,错误:D项内容足够确定,是要约,正确。《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当乙发出要约,即说20万可以马上拿走时,甲未置可否.没有特别约定,由于未当场作出承诺,视为拒绝,此时乙的要约已经失效。三天后,再携20万来购买,构成新要约,此时,乙表示,25万才卖,构成对于乙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合同并没有成立,故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