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甲公司以本公司公允价值为3元/股的1600万股股权和300万元银行存款收购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85%的股份,从而使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丙公司共有股权1000万股,假定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4元,每股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元。该项重组行为双方均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其他条件。则乙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股权收购中涉及的丙公司股权数量=1000万股×85%=850(万股) 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850万股×6=5100(万元) 股权支付金额比例=(5100-300)/5100×100%=94.12%>85% 被转让资产的原计税基础=850万股×4=3400(万元)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5100-3400)×300/5100=100(万元) 乙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