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甲、乙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合同价格按政府定价执行,2011年2月1日订立合同时该标的物价格为每千克1000元,合同约定2011年4月1日交货,交货后付款。政府定价曾经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为每千克900元,又于2011年5月1日起调整为每千克1200元,卖方一直拖到2011年5月8日才交货。请问,此时买方应当按照每千克______元的价格向卖方支付货款。
  • A.900
  • B.1000
  • C.1100
  • D.12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