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母去世后留有房屋三间,甲转卖于他人。甲兄从外地赶回,诉甲至法院要求平分遗产。甲妹闻讯后亦赶回,依甲母遗嘱将房屋全部交给自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参照案情,回答以下问题:{{U}} {{/U}}
多选题 甲妹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如何?{{U}} {{/U}}
  • A.和甲兄一起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 B.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C.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起诉后成为单独的原告,甲兄和甲是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案中甲兄和甲之间争议的是法定继承关系,要求平分房产。而甲妹则是以遗嘱为依据主张继承全部的房产,她和甲兄与甲任意一方都没有共同的诉讼标的,而是与双方都对立。因此甲妹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多选题 甲兄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如何?{{U}} {{/U}}
  • A.是本案的原告
  • B.在甲妹起诉后和甲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 C.在甲妹起诉后和甲妹成为本案的共同原告
  • D.在甲妹起诉后成为参加之诉的被告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中,三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互相对立,没有相同或类似之处。因此甲不可能构成共同原告或者被告。而是本诉的原告,参加之诉的被告。
多选题 甲妹在参加诉讼后,可以作出下列哪些行为?{{U}} {{/U}}
  • A.提出管辖权异议
  • B.以甲母的名义与甲、甲兄达成和解协议
  • C.在撤诉后再提起诉讼
  • D.对一审判决不满,可以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享有当事人的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一切诉讼行为、因此B项错误,CD正确。但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的参加诉讼是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的,其不能对本诉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A项错误。
多选题 若甲兄和甲达成和解,撤出诉讼,则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U}} {{/U}}
  • A.将甲妹作为另案原告,甲兄和甲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 B.终结诉讼,告知甲妹另行起诉
  • C.将甲妹作为本案原告,甲作为本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 D.将甲妹作为本案原告,甲作为本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撒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原告撤诉后,本诉消灭,原诉原被告成为参加之诉的被告,参加之诉作为独立诉讼另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