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下列为胎儿从事的行为中,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是______。
A、
支付胎儿性别鉴定所支付的医疗费用
B、
接受好友赠与的一台电脑
C、
准父母给胎儿起名字
D、
准妈妈为胎儿购置婴儿用品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据此,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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