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9年账面记载的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100万元是因质量问题销售退回未做处理,当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4万元。企业2009年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
销售收入=3000-100=2900(万元)
业务招待费:2900×5‰=14.5(万元),24×60‰=14.4(万元),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