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你认为《法理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为什么?(北航2007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法理学的理论内容可以概括为五类基本理论问题: (1)第一类基本理论问题是:法是什么。这类问题通常被称作法的本体论问题。它是法理学乃至整个法学体系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历经数千年争论而经久不绝的问题。要回答“法是什么”,就是要探讨法的定义、本质、特征等具体问题以及权利、义务、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法和法学中最基本的概念和范畴。 (2)第二类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应当是什么。这类问题通常被称作法的价值论问题。它像第一类问题一样历史悠久和争议迭起,并与之一同构成法理学研究的两个永恒性核心问题。法的价值论涉及法的理想、目标,因而在法理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法的价值论包括法的价值的概念以及法与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的关系等问题。 (3)第三类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这类问题可以称作法的历史问题。对这一类问题的研究,实际上是在时间的维度上继续回答“法是什么”和“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法理学所研究的法的历史问题包括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古代法律制度、近现代法律制度、法律发展、法制现代化等理论问题。 (4)第四类基本理论问题是: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法不是存在于本本上的抽象条文,而是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发挥实际作用的规则。这意味着,作为社会科学的法理学,必须在观察和研究社会事实的基础上,深入、具体地回答法“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此类问题又具体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和法治国家等问题。 (5)第五类基本理论问题是: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是社会体系的一部分,与社会体系的其他方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脱离开法与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同样不可能科学而合理地解答法“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的问题。此类问题又具体包括法与经济、法与政治、法与文化、法与道德、法与科技、法与生态文明等的问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