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
《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监督管理。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 所依法对首席风险官进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