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多选48)下列关于“公法”和“私法”的论述,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提出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认为调整国家利益的法律是公法,调整个人利益的法律是私法。可见,A、D项表述正确。保险法属于商法,而商法是典型的私法,食品安全法属于行政法范畴,而行政法属于公法。可见,B项表述正确。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分类,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基本法律分类。可见,C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