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正确答案】中国的特点是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如何将几亿农民的个体所有制改造成集体所有制,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原理,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制定并实行了一整套适合中国特点的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办法,开辟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土地改革完成后,我国广大农民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解放出来,农业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这种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二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当时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如果任其自发地发展下去,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党中央正确分析了农民这两方面的积极性,提出一方面不能挫伤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提倡组织起来,发展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党在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将农民组织起来,使农业能够由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变为合作经济,使农民逐步摆脱贫困状况而过上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样,在土地改革后,党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这实际上成为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准备。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毛泽东认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民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对他们不能采取剥夺的办法,只能引导、说服和教育,使其自愿地走合作化的道路。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土地改革后,贫农、雇农由于分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有半数人迅速上升为中农。在此基础上,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了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其他中农,由限制到逐步消灭富农剥削的农村阶级政策。这使农业合作化进程有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四,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在进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各级领导机关主动加强领导,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使农民容易接受。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大体上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发展互助组,同时试办初级社。互助组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自愿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属农民个人所有,但在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是农业合作化的最初过渡形式,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阶段主要是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实行集体劳动,产品分配采取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耕畜和大农具也付给一定的报酬,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阶段是发展高级社。从1955年下半年起,由于对所谓“右倾机会主义”的批判,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伐加快,进入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将初级社转为高级社,有些由互助组直接转为高级社。高级社实行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具有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到1956年底,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已达1.17亿户,其中加人高级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在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也对个体手工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与城乡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是,作为个体经济的手工业,经营分散,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很低,因此必须通过合作化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之能够适应国家工业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由于手工业者同个体农民一样,也是小私有的独立劳动者,因此,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类似改造个体农业的逐步过渡的方法。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方法步骤上,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具体来说,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加入这个组织的成员,由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供给原料,包销产品。它虽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已经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使之开始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它是由供销小组合并起来的,开始是统一供销业务,分别核算,生产活动仍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后来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的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采取按劳分配原则。它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在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使他们自愿参加到手工业合作社中来,从而把手工业者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到1956年底,全国共组织了10万个合作社,入社社员占全部手工业从业人员的92/%以上,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