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工资(efficiency wages)
效率工资指企业为了提高工人的生产效率而支付的高于均衡工资的工资。在一定限度内,企业通过支付给工人比劳动市场出清时更髙的工资率,可以促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获得更多的利润。效率工资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他企业支付的工资与失业率水平。
效率工资的基本观点是,雇主必须把工资作为刺激雇员努力工作的手段。雇员在工作时候的努力程度决定了生产和经营的经济效率。如果员工积极性髙,则生产的效率就高,反之亦然;而雇员工作时的努力程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雇员得到的报酬的髙低。
如果雇主给雇员支付的工资高于其他企业从事同种工作的雇员的工资水平,雇员就会认为自己的工作是有前途的“好工作”,并为了保持这种好工作而努力工作,这就有利于企业效率的提高。根据这一理论,经济学家们得出结论,除非不得已,雇主不愿意降低员工的工资,因为这不利于剌激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不但如此,社会上的工资水平总体上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且,高工资率还可以刺激产生高效率,效率的提高不可避免引起对劳动的需求的下降,从而社会上失业的存在就是可以理解的。效率工资理论是新凯恩斯主义反击新古典主义的批判,并证明其所主张的工资刚性的重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