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共花费6万元。对于乙的房屋装修费用,若后来甲、乙协商达不成一致,应如何处理( )。
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解析:承租人在承租物上增添附属物,出租人同意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规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的,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出租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