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试论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正确答案】[答案] 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一般是指在特定立宪国家里主要由哪种机关承担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以及该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权限和方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范、惯例及判例,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如下三种。
   (1) 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的判决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责,从而开创了由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从此以后,有些国家受美国的影响,也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在这类国家中,法律的连宪审查权一般为最高司法机关所保留,但日本等个别国家的地方法院也行使这项权力。
   (2) 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源于英国。英国长期奉行“议会至上”原则,认为议会是代表人民的民意机关,是主权机关,因此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应当高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英国的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显的区分,因而法律是否违宪,只能由议会作出判断。因此,应该由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立法机关一般都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执行它所通过的法律和决议。在这种具体“议行合一”特征的政权框架下,最高法院等其他国家机关自然不具有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只能落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身上。因此,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采取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3)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这部宪法规定,护法元老院有权撤销违反宪法的法律。1920年奥地利宪法最早规定设立宪法法院,由宪法法院对法律、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德国、意大利、法国率先设立保障宪法实施的专门机关;在它们的影响下,世界上许多国家也相继设立了类似的机关。从发展趋势看,由专门机关保障宪法实施的国家一直在逐渐增多;可以预计,这种体制很可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上述三种主要的体制以外,还存在一些特别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比如,瑞士实行由议会、政府和法院共同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朝鲜实行由国家权力的最高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共同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伊拉克实行由总统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关于宪法实施保障体制的概括和归纳主要以各国的宪法规范为依据。实际上,不少国家宪法实施保障的实践与该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差距;甚至在有些国家,主要由于其政治体制上的原因,有关宪法实施保障的宪法规范根本不能或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谓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形同虚设。因此,我们在研究某一特定国家的宪法实施保障制度时,必须充分联系该国的政治体制和宪政实践。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