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2008年8月,甲县的某物资公司出现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拟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该物资公司现有的实物、现金等共计价值500万元人民币;办公楼价值1400万元,已向A银行提供抵押;应收乙县B企业的货款400万元。该物资公司欠A银行贷款1000万元及利息300万元,已到期;欠税款600万元;欠其他企业货款3000万元;欠职工工资、职工养老保险金共150万元。2006年物资公司与某商贸大厦联营从事出口贸易,结果经营亏损,尚欠某土特产经营部100万元加工费。此外,该物资公司与D机床厂在2008年6月签订了一份购买机床的合同,约定双方于2009年1月交货付款,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对方赔付违约金20万元。请问: (1)该物资公司能否自己提出破产申请?为什么? (2)乙县人民法院能否受理该破产案件?为什么? (3)如果该物资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A银行的贷款本息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如果该物资公司和商贸大厦均被法院宣告破产,土特产经营部如何申报破产债权? (5)如果该物资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其与D机床厂签订的购买机床的合同如何处理? (6)如果该物资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何?
【正确答案】(1)能够。因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不能。因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只有该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受理该破产案件。 (3)A银行可以就物资公司的办公楼价值1400万元中优先获得清偿。因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担保物权人可以行使别除权,从担保物中优先获得清偿。 (4)如果该物资公司和商贸大厦均被法院宣告破产,土特产经营部可以分别向受理两破产企业的管理人各申报100万元的破产债权。 (5)如果该物资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可以解除物资公司与D机床厂签订的购买机床的合同,但是D机床厂可以就因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 (6)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所欠职工工资和职工养老保险金150万元;②所欠税款600万元;③欠其他企业货款3000万元和土特产经营部100万元加工费。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