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 )。
直接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直接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后,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三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做出决策前,应当先由人民政府指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