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民法上的物是民事主体能够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根据物是否具有可移动性,物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动产是指可以一般方法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改变或不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不动产则是指不能以一般方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或损害其价值的物。依我国法规定,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为不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为动产。
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的主要意义在于:
(1)法律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调整原则不同。法律对动产一般赋予其流通性,而对不动产一般不赋予自由流通性。
(2)不动产与动产上设立的物权不同。不动产可设立所有权、用益物权、抵押权等;而动产上可设立所有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3)权利的公示方式和变动要件不同。动产上的权利一般以占有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上的权利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一般以登记为要件。
(4)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法律的适用不同。例如,在涉外继承中,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而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法律。
(5)诉讼管辖不同。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则不依动产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