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厂电工张某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十余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 )。
失火罪
玩忽职守罪
破坏集体生产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因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电工张某主体不符,所以排除B项;因为破坏集体生产罪的犯罪主观是故意,而电工张某是过失致火灾结果,所以排除C项;因为电工张某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排除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