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商法——合伙企业法)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2条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A、C、D正确。普通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合伙人对外出质、转让财产份额都需要征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故B错误。
[考点] 合伙人债务的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