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05年) 甲、乙按20%和80%的份额共有1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乙、丙有优先购买权,丁无优先购买权
B、
乙、丁有优先购买权,丙无优先购买权
C、
乙、丙、丁都有优先购买权
D、
丙、了有优先购买权,乙无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住房的共有人与承租人都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的丁虽为转租,但已获同意,该租赁合同拘束承租人和出租人,故基于租赁合同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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