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乙对甲拥有10万元债权,在债务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时,甲收养了一个孤儿,随后又拒绝继承其父亲的5万元遗产,并将其所有的唯一的值钱物品——1个价值5万元的占董花瓶,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丙,但丙并不知道该花瓶的真实价值,也不知道甲对乙负有到期债务,甲用卖花瓶所得的1万元买了一套真皮沙发,送给其即将要搬入新家的姐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拒绝继承其父亲遗产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 B.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收养孤儿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 C.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赠送真皮沙发给其姐姐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 D.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甲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古董花瓶的行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及其行使条件。《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1)须有债务人的处分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其中第(2)点中所言的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权受其直接影响的行为;而基于身份关系而为的行为,比如结婚、收养或解除收养、继承的承认或抛弃等都被排除在外。故A、B两项错误。撤销权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行为时具有的主观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明知行为有害于债权而为之的心理状态。债务人为无偿行为而有害于债权时,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债权人即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当债务人所为行为为有偿时,只有债务人行为时明知有损于债权人的债权,且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此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本题中,甲虽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古董花瓶,但丙是有偿取得,并在主观上无恶意,因此对此行为乙无权主张行使撤销权,故D项错误。对于C项,由于是无偿赠与行为且有害于乙的债权实现,故可以行使撤销权,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