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食品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一批用于直接出售,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20万元;该批大豆在运回库房途中发生了1%的损失,经查验该损失系因管理不善造成。该食品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除外。在本题中,该食品厂收购大豆用于直接出售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11%×(1-1%)=2.1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