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3.3条抹灰层的平均总厚度,不得大于下列规定:一、顶棚:板条、空心砖、现浇混凝土——15mm,预制混凝土——18mm,金属网——20mm;二、内墙:普通抹灰——18mm,中级抹灰——20mm,高级抹灰——25mm;三、外墙——20mm;勒脚及突出墙面部分-25mm;四、石墙-35mm。现行规范中无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