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综合性大学2012年9月发生以下业务:
(1)按规定收取本校学生学费2000万元,书本费150万元;
(2)独立核算的学校后勤实体取得收入:学生公寓取得收入375万元,学校招待所接待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员住宿取得收入50万元,学生餐厅向学生提供服务取得收入400万元,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
(3)自建自用新教学楼一栋,价值5000万元。将原自建旧教学楼以2000万元价值出售;
(4)和其他单位合作为社会人员提供各类考试辅导培训,分得收入50万元;
(5)为本地体育比赛提供体育场,取得收入5万元;
(6)举办本地区大学生歌舞大赛4场,共收取门票收入2万元。
[要求] 请分项计算上述业务营业税。
【正确答案】(1)学校的教育劳务是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包括书本费在内。
(2)应纳营业税=(50+20)×5%=3.5(万元)
(3)应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
(4)应纳营业税=50×3%=1.5(万元)
(5)为体育比赛提供体育场,取得收入按体育业征税
应纳营业税=5×3%=0.15(万元)
(6)举办大学生歌舞大赛收取门票收入按文化业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2×3%=0.06(万元)
【答案解析】